为防止执行乱、乱执行和执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扩大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登封法院与检察机关联合签发了《关于民行案件执行工作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及细则,把评估拍卖等五种执行活动向检察机关公开。一是确定法院执行局应向检察机关提供材料的范围,即评估、拍卖规程、方案、机构名册、涉执犯罪案件的移送资料及时其它应当需要提供的材料。二是确定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的活动范围,即重大疑难案件的听证、讨论、调解、研究、拍卖等活动。三是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要及时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检察机关。四是建立执行工作固定联系制度,每月最后一个周五是与检察机关的固定联系日。五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规范了执行工作行为,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并且该制度还被上级法院和检察机关相继转载,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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