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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三级会签”确保文书制作质量

  发布时间:2007-01-08 11:36:42


    为提高司法文书制作质量,登封法院推出文书制作“三级会签”制度,即一份文书,必须经过承办人、庭长和主管副院长三人签字后,才能正式印发,并对问题文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此制度实施后,案件承办人文书责任意识和主管领导审查意识明显增强。截至目前,我院发出去的司法文书没有一份出现问题,质量达到100%,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办案的良好社会形象。今年12月份,全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我院一份刑事判决书被评选为二等奖,是全省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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