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50元现金摆放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桥乡来童寨村村民石新山枕头上时,石新山激动的泪水悄然滑落枕旁,其75岁的老父亲石老根的泪水也禁不住夺眶而出……12月29日上午,看着法官放在床头的“救命钱”---金水区人民法院筹集的司法救助基金,石老根父子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法院,你们助残解困的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7年前,现年36岁的石新山在来童寨村西黄河大堤垒石头时,与该村村民王高山发生口角,王高山将他摔成重伤。
2003年,王高山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赔偿石新山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1万余元。
判决下发后,因为被执行人王高山没有履行能力,该案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而石新山因脖颈骨折,终日只能病卧床榻,妻子照料他5年仍不见其好转,迫于生活压力,带着十几岁的女儿离开了这个贫困的家。
如今,石新山和年逾七旬的父母在一起生活,生活起居完全依靠父母照顾,生活异常拮据。
司法救助基金建立后,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从司法救助基金中支取33250元,解决石新山家的燃眉之急。
12月29日上午,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昳方来到石新山家里,将3万余元现金送到石新山的床头。接过这笔钱,这对老实巴交的父子不禁热泪盈眶。
“春节马上就要来了,这笔钱不多,你们先拿着把欠的债还一下,多余的用来买点儿东西过年。”王昳方让他们有麻烦就给他打电话,并表示法院也不会给了这笔钱就不管了,还将继续敦促王高山履行赔偿义务。
据王昳方介绍,司法救助基金的发放对象是因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此前,金水区人民法院自筹15万元救助基金,已向73案申请执行人发放。目前,金水区财政拨付的涉执特困群体救助基金的启动资金200万元也已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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