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父母申请宣告被绑架的儿子死亡案。巩义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宣告被申请人韩晓升死亡。
被申请人韩晓升,1993年10月25日生,系巩义市试验小学六年级学生。2003年1月15日的下午放学后,韩晓升和其他几位同学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回家。不料刚走出校门不远,从拐角处冲出两位不明身份的人,直奔韩晓升,韩晓升还没反应过来被两位歹徒劫持到出租车上,此后韩晓升一直下落不明,此案正在侦破中。
2005年1月31日韩晓升的父母向巩义市法院提出宣告韩晓升死亡的申请,巩义市法院于2005年3月12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出寻找韩晓升的公告。现在一年的公告期一年已满,韩晓升仍然下落不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晓升被绑架属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在法院报上依法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满后,韩晓升依然下落不明,应推定韩晓升死亡,法院遂作出宣告韩晓升死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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