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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来的东西竟被再偷 小小偷两次得手终入狱

  发布时间:2006-12-21 08:27:31


    明知是别人偷盗的赃物,17岁的白飞却将赃物从藏匿处再次偷走并销赃。12月20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白飞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白飞初中毕业后就停止了学业,同时他也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分子,当一位名为白银(在逃)的朋友无意中将自己和他人上次盗窃藏匿赃物的地点透露后,白飞就打起了偷赃的主意。于是白飞说服白银与自己一同去将藏匿赃物盗出,并且负责销赃,赃款两人“三、七”分,白银想到自己将得大头,当即答应下来。今年10月的一天晚上,白银带着白飞进入巩义市有色金属精造厂,很快就找到白银和另一人曾盗窃的物品,由于数量较大,二人将价值2040元的20块模具芯和一台价值130元的报废电机盗走。

    一个月后,白飞再次打起了剩余赃物的主意,而且野心更大了,他找了另一名合伙人姜东辉(已判刑),11月23日夜,两人翻墙进入巩义市有色金属精造厂内,将剩余赃物,价值2244元的22块模具芯全部盗走,销赃后得赃款2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飞多次结伙窃取他人财物,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时年龄未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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