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小区草坪里新安装的射灯,后因害怕前去投案,本想弄两个钱花花的张某最终得到了法律的惩罚。2006年12月8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偷窃小区射灯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500元。
2006年6月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被告人张某伙同路某、王某来到了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A区,将该区草坪里安装的44个金马牌射灯偷走。后被告人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盗射灯价值人民币236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法院对其按自首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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