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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春:每辆公务车都代表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06-12-12 09:29:10


    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西两个停车场里,一个停放着清一色的警车,一个停放着地方牌照的公务用车,每辆车都是按照车牌号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每天早晚,总有一个高高大大的身影在停车场里出现,他不停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当他看着车身干净、停放有序的车辆时,总要用手轻轻地抚摸一下,那种神情像是抚摸自己的孩子。他就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车辆管理科科长张玉春。

    在张玉春的眼里,每辆公务用车都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每名驾驶员都要在车辆上维护法院的形象。自担任科长以来,他一直致力于公车形象的塑造,既要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又要确保行车的安全。

“在服务保障法院中心工作上,车辆管理功不可没。玉春同志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耕耘着。近年来,法院的公务用车没有发生过责任安全事故,在车辆管理安全检查中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好评。玉春同志也多次立功受奖。”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刘海军这样评价自己的“爱将”。

 “张科长对我们管理太严了!下班之后,是不能随意动用车辆的。我每天上下班都是乘公交车,有些熟人见了很奇怪地问我,‘你开车还坐公交车?’这还不算啥,如果我们闯了红灯,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还要受到重罚。就连在我们法院自己的停车场停车,如果停放不规范,也要受批评。”驾驶员孔欣说,“张科长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驾驶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来不得半点含糊。”

                     “会驾车和驾好车是两个概念”

    “你养成的这个习惯很好。其实,做任何事都要有好的习惯。”11月20日一大早,张玉春就来到了法院停车场,他和正在检查车辆的驾驶员魏仕民交谈起来,“出车前,查看车胎气压、听听发动机声音,检查一下车辆制动系统,就能够立即发现安全隐患,也就不会在路上出现抛锚的现象。会驾车和驾好车是两个概念,要想驾好车必须熟悉车辆,掌握车辆的性格,要爱惜车。”

   今年40岁出头的张玉春对汽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入伍后,就成为一名军车驾驶员,由于表现出色,很快成为一名业务骨干。“我清楚地记得老班长对我说的一句话,‘不要利用社会上对军人的尊敬,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交通违规现象。特权思想最容易出事。’”回想起从前,张玉春感慨颇多,“转业到地方后,尤其是到法院工作以后,领导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要求很高。车轮子上的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们来不得半点含糊,必须按照规定办事。”

由于受经费的影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其他兄弟法院一样,也存在现有的公务用车质量不高、车型杂乱、更新速度缓慢等现象。对此,张玉春要求驾驶员不断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对驾驶技术精益求精,熟练掌握所驾车辆的原理、性能,不仅能够独立完成一般性维护工作,对一些疑难故障处理起来也要得心应手。为了激发驾驶员们的积极性,他经常与大家谈心,交流体会。前不久,一辆汽车在行驶途中突然熄火,驾驶员怎么也发动不了,就给张玉春打电话说明情况。根据驾驶员在电话中描述的情况,张玉春凭着自己处理故障的经验,在电话中引导驾驶员排除故障,汽车很快被发动着了。这名驾驶员激动地对张玉春说:“我没想到你这样精通对业务。”

魏仕民说,张玉春在车辆保养方面的“四字经”也是一绝。这“四字经”就是“望、闻、问、切”。“望”是“观望”,就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及时了解交通情况和车况。“闻”是“嗅查”,用鼻子闻有无异味,判断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状况是否正常。“问”是“钻研”,就是熟练掌握所驾车辆的性能和原理。“切”是“检查”,就是认真保养车辆,无论开车前、途中还是回单位后,都要习惯性地观察车辆四周及安全部件,检查轮胎的气压、制动器的温度和效能。在这“四字经”的影响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保了多年来的行车安全无事故。

                      “谁也不能拿管理制度开玩笑”

    在驾驶员孔欣的手里,有一份《关于对车辆在位情况检查的通报》。他说:“张科长经常带人对车辆在位情况进行检查,不管是否发现问题,总要组织全体驾驶员学习法院的车辆管理规定。”

   有人对张玉春说:“车辆管理是个得罪人的活儿,你犯不着那么认真。”但张玉春不这么认为,他说:“我是按制度办事。该给谁派车,不该谁派车,法院的规章制度规定得很明确。我只对制度不对人。我想大家应该理解和支持我。谁也不能拿管理制度开玩笑。”针对驾驶员流动性强、集中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张玉春建议法院先后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停放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并实行了出车、收车汇报制度,月度检查制度和年度考评制度,有效地加强了车辆管理,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在制度面前,他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在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新法规时,他说:“我和大家一起参加考试。如果掌握不了这些法规,就把握不了交通违法的界限。”他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列出了新旧交通安全法规变化的内容,并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与驾驶员们进行交流。

    让驾驶员们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是法院制定的《八条禁令》。不少驾驶员说:“张科长在生活上很关心我们,但执行起《八条禁令》来毫不留情。”记者看到《八条禁令》的内容是:严禁八小时工作以外、节假日私自出车;严禁开特权车、乱拉警报器、乱闪警灯、闯信号、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将车辆私自交给亲属、朋友驾驶或做教练车;严禁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工作日早上坚持签到制度,严禁代签到;严禁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赌博;严禁在车库、修理班工作间吸烟;严禁在社会上违法乱纪,做出有损法院形象的事情。张玉春说:“违犯上述禁令者,首先要写出检查,然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当月文明奖、考勤奖、出车补助、承担修车费用直至辞退等处理。之所以是禁令,是因为做起来并不难,如果做不到,就会影响到法院的形象,所以处理得也比较重。”如今,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但杜绝了节假日期间和下班后公车私用现象,而且不开“特权”车、“霸道”车的思想观念已深植于驾驶员的脑海里,有效防止了在车辆管理上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其实,更多的时候,张玉春给人的印象是温和的。他注重通过春风化雨、入情入理的谈心理顺驾驶员的情绪。他说:“驾驶员的情绪与安全行车有很大关系。所以,一定要让驾驶员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员有了思想情绪、产生了思想波动,他要去谈;驾驶员家庭遇到重大灾难和困难,他也要去谈。他与驾驶员谈心活动做到了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被驾驶员们誉为“知心人”。

                  “节约经费要从点点滴滴做起” 

    张玉春的“抠”是有名的。不少驾驶员说:“车辆就是耗钱的,但张科长把公家的一分钱看得比自己的钱还重。”魏仕民掰着手指头算起来:“洗车费不报、停车费不报……不经过修理工鉴定的配件费不报……”

 “自己的钱是钱,公家的钱就不是钱了?我最看不惯大手大脚的人。节约经费是要从点点滴滴做起的。”张玉春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每年组织驾驶员自洗车辆2万余次,仅此一项就为法院节约开支近20万元。

在油料的发放和报销上,他建议法院实行定量供给,并由领用人签名,如果将油料赠与他人或进行转卖,将会同院监察部门根据情节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在车辆修理上,他组织修理工和当班驾驶员先进行保养、修理或更换配件,对需要大修或更换配件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先填写报修单,然后按程序层层审批;在配件购买上,他建议法院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初由仓库保管员对配件供应情况作出定量分析,然后按程序进行审批,采购配件时,由两人同行……为了促使驾驶员主动节约,他建议法院实行了奖励制度,把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爱车节油等情况与年终目标任务奖挂钩。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给予安全奖励;能爱护车辆,自己动手勤保养、勤调试、节约油料和维修、通行等费用的,年终给予一次奖励。

    为便于考核和管理,他对每辆车的加油费、车辆所跑的公里数、维修费等都详细记录在案,实行一车一档。

   与此同时,张玉春一直在思考着车辆管理如何由被动变主动的问题。他认为,车辆管理在法院的后勤保障中,由服务性和被动性两大特点,只有发现问题和不足,才能不断创新,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在车辆维修和油料的管理中,他坚持规范、透明的原则,让大家共同来管理,谁的车费用发生得多,大家一清二楚,然后共同找原因,把费用降下来。在对车辆维修点和加油站的选择上,他和同事们多方比较,共同确定,在管理上实行单位集中付款,司机互相监督的制约制度,并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张玉春在笔记本上写着这样一段话:“后勤保障工作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没有良好的政治觉悟、过硬的业务本领和勤勉的敬业精神,是很难做好这项工作的。在这个岗位上不能因工作的单一、平淡而退缩,不能因业务的繁琐杂乱而懈怠,不能因同龄干警的升迁、晋职而动摇,要有一种热爱本职工作、求真务实、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的精神……要从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塑造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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