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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集邮册一本 被判拘役四个月

  发布时间:2006-12-07 15:04:33


    一男子因盗窃一本集邮册,而落个坐监反省的下场。12月7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冰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32岁的被告陈冰,郑州市人,无业,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今年7月25日,被告人陈冰去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的邮币市场闲逛,看到李某摊位前人很多,便乘无人注意之机,将李某的一本集邮册(内有普通邮票1554张,价值1086.97元)盗走。两天后,被告人陈冰盗该邮币市场销赃时,被被害人李某抓获,并将其移交公安机关。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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