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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撞儿为爹娘报仇 捅伤他人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06-12-07 15:02:22


    为替父母出气而用尖刀捅伤他人,王某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2006年11月27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5年10月份,被告人王某的父母因琐事与同村村民刘某等人引发纷争,之后,被告人王某便一直伺机报复。2006年2月2日,被告人王某酒后携带尖刀来到刘某家里,进门后,用刀将迎面走来的刘某之子腹部捅伤。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刘某之子腹部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已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损失12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遂对此案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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