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开洛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李某致一死两伤后弃车逃逸。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昨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李某在逃逸了三年之后还是难逃法律的严惩。
2003年6月30日7时20分,李某驾驶豫E09260豫E1955车半挂大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开洛高速公路307公里加600米南半幅,追尾撞上前方正在行驶的由河南省博爱县自来水厂薛某驾驶的豫H11168豫H8788半挂大货车。这场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导致豫E09260豫E1955车乘车人李某某死亡、冯某和李某自己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李某肇事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又将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李某某送至太平间,由于感到害怕李某在车主赶到医院后悄悄溜回了家。后来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疲劳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的车主姚某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李某害怕赔钱悄悄躲了起来,所以未受到刑事追究。2005年12月1日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立案侦查,2006年3月24日,交警部门办理李某网上追逃手续,最终李某于2006年4月30日被其住所地派出所抓获。
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疲劳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念及李某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各项损失也已得到赔偿,法院最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责编/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