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人民法院报》七版头题刊登了题为《法官驾驭庭审应强化八种意识》一文,院长王晋嵩看到后非常重视,要求研究室将《人民法院报》2006年11月1日第七版刊登的《法官驾驭庭审应强化八种意识》一文印发至每位法官认真学习,同时王院长做出批示:对当庭宣判的案件,要增加一种意识,即“判后答疑意识”,当庭宣判后,当事人对判后有意见的,要运用法律进行答疑,讲清楚事实认定的证据,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判决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把判后答疑当作宣传法律的平台,以减少当事人的误解和不满,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各位法官在庭审中要强化九种意识,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裁判的公正,真正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同时,各位法官也要在审判工作中,尤其是庭审过程中,注重和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庭审艺术,通过自身素质的提高,达到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之目的。这既是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请各位法官务必注意这一点。
批示下发后,每位法官作了认真的学习,一致表示在庭审中要认真强化九种意识:庭前准备意识;庭审规范意识;程序公正意识;焦点归纳意识;证明责任分配意识;庭审释明意识;当庭认证意识;庭审效能意识;判后答疑意识。真正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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