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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民警行骗网友 河南一农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6-11-02 15:15:43


    冒充郑州公安局车站分局的民警,骗走网友4600元现金。11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人张洋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今年19岁的被告人张洋,是河南省泌阳县小张庄村农民,具有初中文化程度。2006年5月28日,被告人张洋冒充郑州市公安局车站分局的民警,在网上与被害人李某聊天时认识,并取得其信任。5月30日,二人在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与大学路交叉口的网吧内见面。被告人张洋突然提出,他的一个朋友现在急需用钱,想借李某的钱应急用。被告人张洋骗走李某的农业银行卡、邮政储蓄卡及密码,于当日在ATM机上取走现金4600元。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洋假冒人民警察的身份,骗人钱财,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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