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判决一起持有假币的罪案,犯罪分子柯副因持有4400元假币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06年6月11日晚七时许,被告人柯副携带4400元假币与另一男子协商后,来到郑州市森林公园作案。当他们发现路边有人卖光碟时,便佯装要购买。柯副掏出一百元购了十张光碟正要走时,售货人突然喊了起来,原来他发现被告人给的是假币。见诡计败露,柯副与同伙拔腿就逃。在售货人和其朋友的追赶下,将柯副当场抓获。报案后,公安人员在其所背的皮包里查获了面值100元的假人民币43张。
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柯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的实际情况,从轻对其作了上述判决。
责编/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