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不慎轧死人 粗心大意自由失
作者:登封市法院 杨军 发布时间:2006-10-30 09:54:07
开车是个细心活,马虎大意随时都可能酿成大错。被告人赵建(化名)因倒车不慎轧死人,被登封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被告人赵建是登封登电集团一名员工。2006年1月12日,驾驶本公司一农用汽车运料倒车时,将从车后经过的本公司职工胡某当场轧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建在倒车时没认真观察周围是否有行人通过,导致胡某当场被轧死,其主观上对被害人的死存在过失,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赵建能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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