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朱某因违章驾车,将16岁的少女金某撞伤,因未支付剩余的医疗费,被告上法庭。法庭上朱某连称立即还钱,经法院调解后却一拖再拖。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明之以法、告之以理,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朱某自动履行了1.3331万赔偿款。10月27日,郑州高新区法院执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5年11月,朱某在开发区驾驶出租车时,与骑车的小女孩金某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金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金某入院治疗,花费了医疗、交通等费用一万多元。出租司机朱某在垫付二千元医疗费后,因未支付剩余费用被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了朱某一次性支付给金某医疗费等共计1.2559万元的协议。因事后朱某未履行义务,金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本案的权利人系未成年人,且因伤急需钱治疗,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郑州高新区法院决定加大执行力度,做到快立、快执、快结,结果仅两天时间,申请人金某便从法院领到了1.3331万元的赔偿款。
近年来,随着城市车辆数量的激增,交通事故类案件数量明显增加,事故的危害也十分严重,轻则车损人伤,重则车毁人亡。因这类案件当事人双方往往情绪对立,一般都涉及到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双重赔偿,往往赔付的标的额巨大,案件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在此,法官提醒司机朋友们:一定要遵章守制,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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