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的被告人张信化与同伙为不劳而获使孬点,将农药往商场出售的方便面袋内注射,以此妄想敲诈钱财。然而,钱没敲到,却身陷囹圄。 10月25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依法开庭对其进行了审判。
2006年6月1日12时半,被告人张信化找到好友四捷商量到哪里弄些钱花花,密谋中,他们感到超市里比较好作案。于是,二人遂窜到郑州高新区一家超市内,乘人不备之时,将事先准备好的“敌敌畏”农药用针管偷偷注入方面袋里,随后二人逃离现场躲到一隐蔽处,由被告人张信化多次向超市打电话索要钱财。超市职工接到电话后,感到事情严重,一边清理被污染的有毒食品,一边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06年8月24日,经公安机关侦查,终将逃往洛阳市的被告人张信化抓获归案。同案犯四捷正在抓捕中。
郑州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信化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