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怎样才能快速简便地定纷止争?应该怎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应从哪里着手?10月17日,记者来到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该院院长杨相峰笑意写在脸上:“我们把调解结案做为司法活动的首选方式,将速裁与庭前调解相结合为审判提速,实现了审判工作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双赢”。
新密是个农业大县,人口84万,新密法院每年平均受理民商事纠纷近3000件。今年以来,该院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落脚点,从强化诉讼调解入手,将过去该院推行的民商事案件速裁和庭前调解重新进行了总结和规范。在院立案庭设立速裁合议庭,对群众起诉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根据群众自愿原则,立案后不再进行答辩,由该院速裁庭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先行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立即制作调解书,以提高办案效率,化解社会矛盾。该市来集镇农民朱某欠本镇农民尚新定水泥盖板款14570元,经尚某多次催要下,朱某下欠8570元拒不偿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今年8月尚将朱某起诉到法院,新密法院受理后立即通知朱某进行调解,在法官主持下,通过明之以法,利弊平衡的过程,双方互相谅解,仅三个小时,就达成了协议,仅一周时间便履行完毕。
针对新时期法院调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新密法院从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注重并加强调解工作的特殊价值和利用。该院针对庭前调解不成的案件,抓住开庭前、庭审中和庭判后三个环节,运用查清实事、找准焦点、明确责任、以理服人,再次进行调解,尽最大努力多调少判。与此同时,对群体性案件,容易引起连环诉讼的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继承和亲属邻里关系等纠纷案件,由院长或业务庭长亲自参加调解,调解不成的当判即判,防止久调不决。今年以来,该院审结民商案件1187件,调解结案的占60%,其中庭前调结87件,50%案件在一天内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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