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未果反盗车 法不容情终判刑
作者:巩义法院 向伟 叶茂 发布时间:2003-10-29 08:50:52
近日,巩义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汽车案,被告人赵静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家住巩义市康店镇的赵静周今年二月份深夜潜入医院内科病房,将正在住院的常某裤子偷走,本想裤子中有大量现金,不料裤子口袋中只装现金三十元及汽车钥匙一把,偷钱未果赵静周便打起汽车的主意,到楼下逐个试用该车钥匙,终于将一辆红旗轿车门打开,并将该车偷走,后经查,该车价值十三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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