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郑州高新区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倒卖判处丁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06年5月12日12时许,家住安徽省怀宁县马庙镇磨塘村的丁帮贵在郑州市郑汴路板材市场,携带1本(共51份)非法制造的发票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商户李某,结果被公安机关抓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帮贵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故意出售伪造的发票,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因丁帮贵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已代其交纳罚金,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决丁帮贵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责编/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