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盗割联通公司接地电缆卖钱,结果身陷囹圄。10月17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兄弟俩犯盗窃罪,各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6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和3500元。
二被告人均是河南省中牟县白庄村农民,初中文化程度。哥哥今年19岁,弟弟17岁。2006年5月22日,兄弟二人和同村的另一名被告人白某(另案处理)预谋后,在郑州市中原路兑周村110号楼顶层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所设的一个基站处,由白某用其随身携带的断线钳将该基站接地电缆(长度约16米)剪断后三人将其盗走,随后将赃物以500元的价格卖掉并将所得赃款分赃后迅速挥霍。
2006年5月23日10点左右,三人又来到同样地点,盗窃余下的接地电缆,准备离开时,公安人员接被害人报案后赶到现场将三人抓获。并追回所割下的17米电缆(经估价价值为1370元)。
二七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氏兄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被告人盗窃的接地电缆未造成通信设备和话务各方面的影响,弟弟系未成年人,而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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