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接替父亲上班,当年不到招工年龄的弟弟用了哥哥的姓名和身份证,这一用就是18年,至今还没有改过来。为捍卫自己的姓名权,哥哥把弟弟告上了法庭。
今年3月,家住登封市大金店镇书堂沟村的陈荣灿,到登封市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已经办过一张驾驶证,拒绝再给他办理。一头雾水的陈荣灿经过认真调查,发现有一个姓名与身份证号码都与自己完全相同的人已办过一张驾驶证,更让他吃惊的是,这个人竟是自己的同胞弟弟陈新灿。
陈荣灿一直在农村务农,平时很少使用身份证。今年3月,他花几千元钱买了一辆摩托车,但一直不敢骑着上公路,因为他没有驾驶证,怕警察查车。在妻子的建议下,他报名参加了考取驾驶证件的培训,但当他填写表格申请摩托车驾驶证件时,却被“卡”住了。“工作人员说我已经办过驾驶证了,不允许重复办理。当时我都蒙了,我啥时间也没办过这样的证件啊”!
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陈荣灿终于弄明白是弟弟冒充了自己,令他不解的是:“弟弟怎么用我的名字呢?“
陈荣灿找来弟弟陈新灿的户口和身份证。在登封市法院老实巴交的陈荣灿拿着自己和弟弟的身份证复印件说:“你们看,除了照片不一样以外,其他的内容一模一样!”
虽然找人调解过了,但此事一直没有结果,他的弟弟陈新灿也不配合解决这件事,到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陈荣灿感到非常苦闷:“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啊,以后因为这个问题再发生其他尴尬,我真不知道该咋面对。”
陈荣灿经过咨询律师,认为自己的姓名权被弟弟侵犯了,就于8月30日向登封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请求法庭依法判令被告停止盗用原告姓名,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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