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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安全度“十一”

节前动员 节中监督 节后检查

  发布时间:2006-10-08 16:55:25


    为安全欢度“十一”,郑州高新区法院采取节前加强教育,节中相互监督,假后及时汇报讲评的办法,安安全全、文明祥和地度过了这个"黄金周"。

    节前的9月30日下午一上班,该院党组和领导就召开包括招聘人员在内的全体人员大会,就上级规定的安全等问题向大家提出严格要求,即放假时必须关好办公室的门窗、电源和水管等设施。对机密文件、有关材料和保险柜、桌抽斗全部关闭上锁。除此之外,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严防意外发生。假期中要自觉遵守社会理念和公德,不得行贿受贿、不得借机为他人透漏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有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车管理规定》:还对全院的车辆提出了如下要求:“严禁将警车开回家私用;未经批准,警车不得在外过夜,一律停放在单位院内;严禁警车去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及其他娱乐场所;严禁非执行警务活动时使用警灯、警报器;严禁将警车、警牌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干警、聘用驾驶员酒后驾车;严禁使用警车从事与警务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使用警车接送家属、子女及亲朋好友。”

    为检查节日期间对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况,10月8日一上班,全院干警就以庭室为单位进行了主动的汇报自查。自查中不但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反而发现不少好人好事。比如由于本院成立不久,办公条件较差,警车只能集中放在马路边,值班的保安魏仲昌同志怕晚上警车出现不测,几乎整夜不睡觉进行看管;刑庭干警李金波利用假日不回家,一边帮助其他庭室修电脑,一边自愿加入值班巡逻中。正是该院从上到下、从领导到一般干警的自觉行动,最终确保安全的度过了“十一”佳节。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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