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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拒尽抚养义务 女儿一怒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6-09-27 11:06:52


    抚养未成年儿女成人是做父母的法定义务,可恨这对狠心夫妇,只管生不管养,最终落得被亲生女儿告上法庭的下场。8月30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温某、尹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月付给原告菲菲抚养费每月80元,直至高某18周岁止。

    原告菲菲是被告温某、尹某的亲生女儿。在菲菲出生两个月后,二被告以无时间为由将菲菲送给高某代养。后二被告离婚又分别再婚,但始终不尽抚养菲菲的义务。

    登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遂根据本地人均生活成本做出以上判决。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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