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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演讲词集锦(七)

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终极追求

  发布时间:2003-10-28 11:37:3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位、同志们,大家好!

    我今天参加演讲的题目是:

                               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终极追求

    今天,我站在演讲台上,给大家讲一讲民一庭这个温暖的集体,讲讲我们民一庭的法官们,如何将“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审判实践中,他们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没有可歌可泣的伟业,有的只是平凡,只是默默无闻地在民事审判岗位上辛勤的耕耘着、奉献着。但也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法官们,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维护着公平与正义!

    法官是什么,法官是社会的衡平器,法官就意味着维护正义惩恶扬善。法官手中掌握着是非曲直的裁判权,甚至是生死权。西方有一位哲人这样写道:“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对社会的危害性胜过一百次犯罪。”我们民一庭的干警都深知“法官”这个称谓的份量,他们以维护公正为己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维护公平、正义之歌。

    李桂贤同志是我庭的一位资深女法官,在她漫长的法官生涯中,以她朴实无华的人格魅力和娴熟的审判技巧成功地审结了无数的民事案件。2002年的一天,向往常一样,她又接手了一宗离婚案,案情并不复杂,她很快阅完卷宗,进行开庭审理。使李桂贤同志没有料到的是,涉案的看似柔弱的女当事人,竟然大闹法庭,依仗自己的政治背景,指名道姓威胁法官,猖狂至极。面对此情,李桂贤同志没有退缩,没有回避,她以一个法官的尊严,当即予以警告。她义正严辞的说:我作为人民法官是依法判案,而不是依权势判案,如果你再干扰法庭审理,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许是慑于法律的威严,也许是出于对正义的畏惧,这位傲慢的女当事人终于服判了。事后,有人问李桂贤:“你不怕报复吗?”李桂贤同志想了想说:不怕是假话,可一座上审判席就顾不了那许多啦。“多么朴实的语言,多么沉寂的心态。但就在这平实的话语中,不正映射着一名普通法官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吗。

    象李桂贤同志这样的审判经历,在我庭并不少见,金花同志有过,安军同志有过,李南同志也有过,他们分别用自己的司法实践,共同雕塑着人民法院的公正司法形象。

    下面请让我提及一起曾经被新闻媒体报道过的“5元”调解伤害案。

    2001年6月中旬,张玲同志开庭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双方的情绪严重对立。原告宋海花认为自己遭此伤害,一定要讨回公道,不打赢官司,决不罢休;被告刘振源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不公,自己的雇员已被拘留五天,做为买卖人的脸面已丢尽,法院还要判他赔钱,是罚不当罪,他发誓只要有一口气,就要把官司打到底。张玲同志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案件虽小,却不能一判了之。否则案子判了,矛盾却依然存在,甚至有进一步激化酿成更大事端的可能,因此她决定“小题大做”。她发现,双方打官司,并没有多深的矛盾,也不存在解不开的结。只是都要争口气,争回面子。因此,在处理时,既不能让胜诉方面子十足,也不能让败诉方颜面丢尽。她决定用“情”字来化解怨恨。她向双方反复讲述:彼此都是生意人,做生意要讲究和气生财,并引证古往今来成功的商家,不计嫌隙,广交朋友的事例来开导。功夫不负有心人,张玲的苦口婆心终于打动了双方,他们当即表示接受调解,并爽快的同意了张玲确定的300元赔偿数额,但当刘振源掏出随身所带的现金,发现只有310元,如果把300元赔付给对方的话,自己连买车票回家的钱都不够了。这时张玲说:你给宋海花295元钱,留下15元钱买车票。然后从自己兜里掏出5元钱,补齐了300元交到宋海花手中。一场势不两立,剑拔弩张的人身伤害案就这样解决了。张玲同志这充满人情味的5元钱,湿润了双方当事人的面颊,更湿润了他们的心田。

      还有这样一起医疗纠纷案,某部现役军人段某的妻子到一家医院就诊,经检查需留院治疗。住院期间,医院先后两次对患者进行左右侧囊状水瘤摘除手术,术后出院,患者病情没见好转,反而出现剧烈头痛,视力下降等症状,不得已又入该院诊治。这次院方为患者下了新的诊断结论:鼻咽癌。面对迅即改变了的结论,患者大失所望,气愤之余把医院诉上法庭,请求医疗赔偿费。一审法院判决医院败诉。医院不服,提起上诉。我庭张文松同志接受了此案后,发现医院在对患者诊断过程中存在有病理诊断上的失误,从而延误了患者的病情,错失了有效治疗的时机,给病人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地痛苦和精神压力,同时财产也受到了极大损失,为了给妻子治病,他的丈夫卖掉了唯一的房子。正当此时,张文松同志的两个战友来说情,希望能在二审中照顾医院方,面对几十年老战友的央求,张文松同志冷静的说出三个字:“不可能”。“不可能”是无情的拒绝,但他又包含了多少对受害者的真挚的法律呵护啊。事后,张文松同志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就是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特别是受害的一方是一名军属能及时地维护他们的利益,就能让我们的子弟兵安心的保卫祖国。”我想,这也就是在实现法律效力的极大化吧。

    讲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这些法官都能把国家和社会利益当作自己的功利追求。我初到民一庭时,也一度感到困惑,通过学习领会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终于明白了我们民一庭的法官们,在他们的心里始终有一杆秤,这杆秤就是公平、正义之秤,正如革命先驱蔡和森先生的一首诗中写道的“匡复有吾在,与人撑巨肩。忠诚印寸心,浩然充两间。”多么高尚的情操啊。我想这就是我们民一庭全体干警的精神家园吧。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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