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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屋内翻东西 主人返回撞满怀

  发布时间:2006-09-05 08:11:29


    一小偷盗得一手机后想再找些值钱的东西,不想住房的主人返回,小偷只好夺路而逃,还将所盗手机扔在路边。近日,被告人孙宝军被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2006年6月1日晚上,被告人孙宝军到巩义市中迈永安电力有限公司宿舍楼,趁308房间无人之机,将屋门撞开,把刘某放在屋内床上的CECT188手机及充电器、电池各一个,装在自己口袋内。孙宝军在屋内继续翻找东西时,刘某等人返回,孙宝军发现自己被堵在屋内后,便携带所盗手机从屋内跑出,刘某在后追赶,孙宝军在逃跑途中将所盗手机扔在路边,孙宝军在该公司大门口被抓获。经巩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CECT188手机价值118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宝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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