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钱花,刚满18岁的三男孩,两名中专生和一名失学在家的青年,合伙抢劫一名在校中学生的20元钱,三男孩为此付出了三年的青春。9月1日下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将法庭设在郑州市第五中学,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三男孩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
20元钱“网住”三男孩
9月1日下午,郑州市第五中学,正对校门的教学楼上悬挂着国徽,下面是一个简易审判庭,管城区法院法官在这里审判一起抢劫案。3000名师生坐在校园的露天法庭参加听审。
下午4时10分,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暄嚣的校园归于寂静。
公诉机关指控:5月23日,马五、海涛、马六三人预谋抢劫郑州市某中学学生小钊的手机后,以帮助小钊打架为名,将小钊约出学校。后强行将小钊带至城墙处,威胁小钊交出手机,因小钊没有带手机,便抢走其随身携带的20元钱。
6月7日,马五、海涛被民警抓获,次日,马六也落入法网。
受害人母亲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三被告
庭审中,辩护人宣读了受害人母亲写来的请求信。信中说,审判长:念及他们3人还很年幼,法制观念淡薄,给小钊带来的伤害也不大,年龄和我儿子差不多大小,我原谅他们。希望法庭从轻处理,请求法律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听到受害人母亲的这封请求信后,一直低着头的3名被告惊讶地看着辩护人和法官。
在自辩时,目前还是在校生,2004年度还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证书的被告人之一的马五诚恳地说:“我现在很后悔因为不懂法做了这样的事,非常对不起受害人和他的家人,请你们再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海涛也连说对不起,而马六几乎要哭了:“真的不知道抢东西跟抢劫之间的差别……”
给学生一次理论与实距践相结合的法制教育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当审判长作出最后的宣判结果时,台下的学生都表现得异常惊讶。“呀!为了20元钱被判了三年真不值啊!”参加旁听的一名姓张的同学说:“以前真没有想到抢了20元钱就是违法,现在知道了。以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知法守法才能法犯法。”
对此判决,审判长说,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某一个人而改变。
该校校长毛德宇说,去年学校也开展了模拟法庭,效果非常好,“今天又将法庭搬进了学校,希望给学生一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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