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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空白存单 骗得贷款16万

  发布时间:2006-09-01 18:34:03


    花了8千元的好处费,就轻松的用一张空白储蓄存单填写后骗得贷款16万。近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翟旺犯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1996年10月,被告人翟旺、翟令杰(在逃)为骗取贷款,找到原巩义市西村信用社罗口信用站代办员闫某(已判刑)帮忙。后三人持巩义市西村信用社罗口信用站空白定期储蓄存单于1996年10月2日找到永安信用社第二营业部朱某,在朱的办公室闫某以“永安社”的户名开具了金额为16万元的定期储蓄存单一张,以此存单骗取贷款16万元。朱某在未办理任何贷款手续的情况下,扣下利差9270元,并将余款交给翟旺、翟令杰,事后闫某得到好处费8000元。案发后所骗款项未能追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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