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荥阳市“3•7”特大绑架案的5名绑匪,近日被荥阳市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各处不等罚金。
2006年3月7日11时40分,荥阳市某小学8岁女生崔燕(化名)放学后被人绑架。劫匪向其父亲索要300万现金。崔父随即向荥阳警方报案,警方迅速成立了“3•7”案件侦破指挥部。3月8日,崔父准备200万元现金按绑匪的要求赶往鹤壁淇县。在绑匪杜某、晋某出现时被警方擒获。随后,付某、杨某、王某也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杜某、晋某、杨某、王某以敲诈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晋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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