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土崖上随手扔砖块 砸死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6-08-30 10:36:30


    在水库崖上玩耍时随手扔了一砖块,不想却酿出了人命。近日,被告人李柯林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6年5月1日下午4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柯林与同伴骑摩托车路经西村镇天坡水库时,欲在此玩耍。被告人李柯林来到水库东边的土崖上,随手拾起一块砖与水泥的混合块向水库扔去,不想正好砸在坐在土崖下面吴某的后脑勺上,被害人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吴被钝性物体伤及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柯林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李柯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应当减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编/小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