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喝酒是烦人 伤害致死要判刑
作者:李向伟 杨叶茂 发布时间:2003-10-27 16:07:21
曾某只因妻子外出喝酒而大为恼怒,而对其实施暴力致其死亡,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哈尔宾市居民曾某与其妻牟某关系不和,平日里就互相看不上眼,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打闹。2003年3月份,牟某因为同事过生日和几个朋友在一饭店聚会喝酒,晚上10点多到家后被曾某发现,曾某一时大怒,拽住曾某头发就打,次日,曾母发现儿媳已被伤害致死,遂劝说儿子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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