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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倾力为外地农民工追讨工资

  发布时间:2006-08-21 10:17:55


    8月17日,当来自四川省的农民工蒋绍江接过新郑法院龙湖法庭帮其追讨过来的200元工资时,激动的泪流满面,连声说:“谢谢新郑法院,感谢新郑法官,真没想到你们对一个外地农民工的一点小事这么尽心,你们的办事效率太高了,这下我回家的路费可有了。”

    事情追朔到8月7日下午,新郑法院龙湖法庭的法官们都各自忙着自己手中的活,突然一中年男子满头大汗的闯进来,急切的向法官说:“你们帮帮忙罢,把包工头欠我的2000多元工钱给要回来,家里的学生正等着用这钱交学费呢。”法官们赶紧让其坐下,让他别着急,慢慢的把整个事情的经过讲清楚。听完讲诉后得知,该名男子来自四川省,叫蒋绍江,今年39岁,在郑石高速公路新郑市龙湖镇于寨段跟着包工头陈某打工,包工头共欠他工资2057元,经过多次催要都未支付,包工头陈某于8月6日给他打了一份欠条,由于蒋绍江家里打电话说其儿子今年要上高中,急需交纳学费,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法庭请求帮助他这个外地人伸腰作主。

    龙湖法庭庭长郭文凯听完陈述后,马上联系法律工作者为蒋绍江免费书写诉状,帮其收集诉讼证据,并亲自为蒋绍江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于当日对此案件立案。8月8日上午就安排干警把诉状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包工头,并确定于8月17日开庭,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尽快用最短的时间把蒋绍江的工资款追回来。开庭当天,经过审判人员对被告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反复向其宣讲国家有关保护农民工的法律及政策,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先支付200元钱给原告让其先回家办事,余款被告定于本月二十三日还清。协议签订后,虽已近中午,郭庭长又带领法官到被告所在的工地把原告的200元工资要回,亲自交到原告的手中,至此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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