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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 沛: 一身正气办“铁”案

  发布时间:2006-08-18 14:48:08


    有人说刑事法官是清贫的,有人说刑事法官是艰辛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冷酷无情的,而他却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干了十多年。

    同事们说,他和全庭同志一起拼搏奋斗,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绩,庭里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二等功,今年又荣立集体一等功,他个人也先后获得多项荣誉,并被授予“绿城卫士”称号。

    领导们说,年轻的他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始终能够耐得住清贫,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刑事审判事业,凭着自己的一身正气办理了一件又一件“铁”案。他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坚持边学习边审判,努力做一名专家型法官。

    他,就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孟沛。

    8月13日,记者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熟悉孟沛的干警都竖起了大拇指,称他勤勉务实、爽直大度。而在法庭上以思维敏捷、话语沉稳著称的他,面对记者的采访,竟变得有些口吃起来,“我只是做了一名刑事审判法官应该做的……”在他的笔记本上,写着这样一段话:“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使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这些年来,他一直是这样做的。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他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所办的每起案子都在审限内审结,而且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更无冤假错案,使每一起案件都真正办成了“铁”案。

                                  审慎细致才能办“铁”案

    多年的法官生涯,铸就了孟沛正直、机智的性格。他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自身的职责。他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他常说:“审慎细致才能办成‘铁’案。”对于每起案件,他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使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孟沛承办了一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甚至几天。新加坡人程某挪用资金一案是上级领导及新加坡驻华使馆非常关注的一起案件。为了做好该案的审理,维护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他指导合议庭作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在整个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以及后期的宣判活动中,都严格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有序进行,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示了我国刑事法官的高素质和良好形象。在武某等挪用水利工程款一案中,孟沛认真审查多达20多册的卷宗材料,一字一句、一页一页地看,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仅制作的阅卷笔录就有10多万字。与此同时,他还查阅了十几本法学理论书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定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保证了案件的正确处理,得到了二审法院的全案维持。

    “被告人也是人,其合法权利要充分予以维护,所以,我们刑事审判法官不能放过案件的任何蛛丝马迹,把好最后一道防线。”这是孟沛经常对法官们说的一句话。在张某故意杀人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自首,而被害人家属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自首,强烈要求从严惩处被告人。孟沛在办案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带领办案人员先后几次到案发现场调查,并走访侦查人员和当地群众,最后没有支持张某构成自首这一意见。在彭某、闫某贩毒一案中,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闫某贩卖毒品400多克,依据指控,闫某很可能被判处死刑,孟沛审查发现,指控被告人闫某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后来,公诉机关主动将对被告人闫某的指控撤回,避免了一件可能出现的错案、冤案。

                                  办案也讲究社会效果

    刑事大要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案子办得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宁,审理这类案件不仅时间紧、要求高、风险大,而且有时还伴随着危险,没有熟练的业务和吃苦精神是不行的。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孟沛还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

    孟沛到刑庭工作后,从做书记员开始,一直到副庭长,各类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都接触到了。每接触到一起刑事案件,他的心里都很难受。他说:“本不该发生的案件,为什么发生了?罪犯肯定要受到惩罚,但给社会和被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我最难受的是看到被告人流出悔恨的眼泪。”每次提审被告人,他总要问这样一句话:“你知道你的一时冲动,给你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什么后果吗?”他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中,总是提醒自己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他认为,如果民事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在审理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中,孟沛不是消极地等待矛盾出现后再去解决,而是主动发现问题苗头,主动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通过宣讲法律,以法服人,以理服人,积极化解各种纠纷和矛盾,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他在审理岳某贪污一案中,岳某所在的单位职工联名要求严惩被告人,他多次解释和反复做职工的工作,法院宣判后,职工们表示服判息诉。在审理崔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其代理人张某几乎每天都要到法院来,情绪激动,言词激烈,并多次威胁审判人员,强烈要求某加油站承担连带责任,孟沛和审判人员一起,冷静对待,有理、有据、有节地向其宣讲法律规定,宣讲办案纪律和办案原则,尽管其对判决结果不十分理解,但对法官们的工作态度和办案作风始终赞不绝口。

    在一起群体械斗系列案件中,孟沛和办案人员一起以案说法,以办案促稳定,成功组织了连续四天的庭审活动。在宣判时,他和办案人员不仅仅只告知其判决结果一宣了事,而是对当事人提前做好大量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仅仅向其解释、阐明判决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而且有针对性地引导其走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在对被害人家属宣判时,有一部分原告人情绪激烈,撒泼哭闹。对此,他和审判人员没有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而是耐心地依情、依理、依法做工作,不嫌烦、不怕累,直至每一个当事人口服心服为止。

    孟沛还带队深入案发当地,配合有关部门挨家挨户地作群众的思想工作。在长达十几天的时间里,他们吃住在农村,顶着酷暑,忍受着蚊虫叮咬,克服着种种生活的不便,坚持不懈地向当事人和当地群众宣讲政策和法律,接受咨询的群众达200多人次。一位领导评价说:“此案审理的最大成功之处就是稳定工作的成功,不仅没有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而且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提供了法律准绳,为审理同类案件创造了经验,树立了典范。”

                                  刑事法官也是有情人

   “1万元不算多,但你比我更需要它。”2006年3月19日下午,在郑州市一个普通的市民家中,两双大手紧紧地握到了一起,四目相对,热泪盈眶。“绿城卫士”孟沛把1万元现金递给了见义勇为英雄李树国的妻子。吐字不清的李树国不住地说:“谢谢,谢谢!”

    2006年3月,孟沛荣获郑州市2005年“绿城卫士”称号,政府奖励他1万元。3月17日,拿到了奖金的他觉得“钱应该捐给更需要它的人”。当即,他想到了昔日的郑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如今抱病在身、陷入困境的李树国。

    41岁的李树国为郑州市二沙集团保卫处职工。6年前,他曾经与他人一起赤手空拳勇擒持枪歹徒,被郑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荣誉称号。一年前,李树国在骑着摩托车执行公务中摔倒引发脑溢血,尽管医院进行了及时的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思维迟钝、不能言语,生活也不能自理。为给李树国治病,家里欠下了10多万元的外债。李树国的妻子下岗在家,全家每月仅有600多元的经济收入,这对于一个还需要大量资金继续治病、孩子正在上中学的病人家庭而言,无疑是陷入了一个极其困难的境地。

   “政府给予的荣誉已经让我愧不敢当,那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而这1万元钱我又怎能装进自己兜里呢?有多少人比我更需要它呀。”就这样,孟沛决定把这万元奖金捐助给李树国。

                                  一身浩然正气显本色

    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也不时向审判机关袭来,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的纷扰,孟沛认为,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人民法官佩戴的天平决不能让歪风邪气吹偏。为此,他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经受住了权力、金钱、人情的考验,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次, 他主审了一起盗窃案。他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面对同学企盼的目光,他耐心地解释:“作为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听完这些话,他的那位同学拂袖而去。

    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孟沛就是这样,十几年如一日,在思想上筑牢了一道攻不破的防线,永葆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清正廉洁的品质。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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