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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敲诈未得逞 派人砸店都获刑

  发布时间:2006-08-16 10:32:07


    一个在千里之外打电话敲诈钱财未得逞的情况下,另一个则恼怒派人把受害人饭店砸了。8月15日,河南新郑市人民法院以敲诈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王某、平某和薛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拘役一个月。

    2005年7月,新郑市刘某、王某预谋后,由刘某提供新郑某烩面馆老板孙某的电话号码,王某则窜到广东给孙某打电话,声称手头紧让孙某给其汇20万元,但孙某根本就不理会,在孙某敲诈未果的情况下,刘某联系上平某,召集多人租薛某的出租车到孙某的烩面馆将店内的保鲜柜等物品砸坏,价值3334元。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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