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全国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管城区法院详细摸底排查了2005年以前的存案,其中被执行人为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的积案多达37件。这些案件由于种种原因长期得不到执结,不仅直接影响了执行案件结案率,而且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针对上述案件主体较为特殊的特点,如绝大部分单位的负责人都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管城区法院首先向区委政法委、区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取得政法委、人大的支持,又于2006年3月22日及时召开了由公、检、法、司及(街)乡办事处等参加的敦促债务人履行义务大会。2006年4月6日由区人大牵头以管城区人大常委会的名义,专门召开了被执行人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执行案件“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大会”,通知37个涉案单位的负责人到会。会上,书院街村委会的荆利贞主任当场表示要积极履行其义务,其他代表也纷纷表示,要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使执行积案工作顺利开展。管城区法院执行局还向与会代表下发了敦促履行义务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履行义务。会后,城东路办事处、南曹乡政府主动向债权人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这两次大会对于此次集中清理活动有着重要意义,是管城区法院清理积案活动举措一次新的尝试和探索,对个别经动员后仍拒不履行到期债务的被执行人,管城区法院还有针对性的采取了查封财产、冻结存款以及在向区人大、政法委汇报后对负责人采取拘留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7月20日,管城区法院旧存的37件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除1件正在执行中外,其余36件均已执结或部分执结且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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