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省委、政法委提出的清理执行积案4、6、8的批示精神,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按照郑州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3月15日,惠济区法院召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动员大会,清理积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惠济区法院执行积案共206件,根据上级法院和区政法委的要求,惠济区法院按照5、7、9的目标任务进行了落实和分解,截止8月2日共执结积案126件,执结率为61.2%,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三。今年新收案件420件,加上去年积存51件,共计471件,截止7月底执结311件,执结率为66%。
在执行积案的过程中,惠济区法院采取七项有效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院长负总责,做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亲自抓,党组成员齐参与,除院长外,五位副院长和纪检组长、执行局长、政治处主任八个党组成员,每人各负责一个镇办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工作。
二、执行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这次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时间紧,数量多,任务重。自3月份开展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执行局的全体执行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吃住在院,全力以赴搞好执行工作。执行干警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半天要有庭长批准,一天由副局长批准,超过一天要经局长批准。
三、召开债务人大会。3月28日上午,惠济法院在审判大庭召开了被执行人会议,宣讲中政委《通知》精神和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以案讲法,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四、采取“四定”措施。定人、定案、定期限、定责任。实行繁简分流制,对涉府、涉村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由主管院长、局长、庭长办理,集中会诊,一案一策,限期结案,简易案件由执行人员负责。预期不能执结的,视案中情况可换人执行,对人为原因拖延执行的将视情节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五、集中精力,分片执行。以花园口和古荥法庭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执行。做到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步调,集中优势,拔掉“钉子户”,“难缠户”。召开两次小规模的执行兑现会,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六、实行执行悬赏制度。对15起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或有履行能力隐匿财产而拒不执行的案件,实行悬赏举报,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接听群众对赖帐户的举报。
七、采取“三集中”措施。一集中是统一将全院历年来未结案件进行登记,包括中止、债权凭证的案件。二集中是将被执行人的家庭信息档案到公安局统一调取。单位法人机构统一到工商、人行调取。三集中是统一到本市六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到房产部门、土地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查询、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使未结案件档案里所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手续完备、齐全。截止目前,惠济法院共查询560人的个人信息,28家法人机构的信息,冻结280万的存款,查封7套住房,70亩土地。
在执行清理积案期间,惠济法院同时得到了惠济区委四大班子的大力支持。区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各听取法院执行专题汇报1次,政府召开协调会2次,区委牵头挂牌督办的5起案件已全部执结。涉及乡镇办事处、村组的案件,法院列出清单,有区委、政法委向各镇办下文件协助执行。截止7月31日全区乡镇办、村组案件已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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