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民事调解工作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同时,能够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达到原告与被告双赢。我作为新郑法院基层法庭一名民事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调解结案率连年占审理案件总数75%以上,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了院党组和当事人的好评。
下边我谈一下自己在调解工作中的几点做法和体会:
一、聚精会神听心声,深思熟虑找焦点
在我汇报前,我想用两个字作引子:调和判。
先讲判,我们做民事工作的同志,只要熟练掌握法律条文和有关法律法规,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无论多么难处理的纠纷,都可以以判决的方式作出公正处理。这个“竖刀”就是法律条文,只要一刀切下,案件就算判了。
这个调就有讲究了。很大一部分当事人因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处理不当而成大案件,也有一部分是双方顶牛。大家都知道,牛有角,把牛角分开就要用刀,这就是调。调就是用语言周全地解决顶牛问题。
法官如何用周全、周到的语言将当事人的矛盾解决,就是一种调解技巧和方式方法问题,但这最重要的前提是自愿合法,公正高效,不能光讲究调解,不讲究效率。众所周知,中医讲究的是望、闻、问、切。望就是看,看要看本,不能只停留在表面,闻就是听,问就是问病史、起因,切就是切脉,掌握人的脉搏跳动,就知道病因,继而治愈。法官治疗的是人的心病,心理疾病。有位领导说的好,判决是西药,调解是付中药,中药副作用小,所以用调解方式处理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就好。
人常说,人不伤心不掉泪,人无难处不求人。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交往中,难免有磨擦,有矛盾,解决矛盾需要找到解决的地方和方法。我们地方是农业为主的县级市,人的文化素质相比参差不齐,大多数来法院打官司的人都是想通过法律解决矛盾。有了难事,无法解决,他们到法院,就像病人见到了医生,来解除疾病,解除痛苦的。我们不能给当事人增加痛苦,你们见有几个医生见到病人就吵,给病人发脾气的,医生对病人都是安慰的。法官见到当事人让个座,递杯水,说句暖心话,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戒心。
当事人来到法庭的情形各种各样,有的痛哭,一把鼻涕一把泪,有的干脆跪在地上拉不起来。我就见过这样的人,你不给他处理好他就不起来,但是还是在我的劝说下起来了。往往见到这类人我们要采取相应的办法接待他们,见到哭的,说句暖心话,拉住他们让个座,询问有啥事,说给我听听;要不然你让他哭一会,再说哭了了吧,把事情的起因说说吧。 2005年元月18日我审理的陈某某(60余岁)诉李某(30岁)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原告诉说,被告酒后伤人,造成损失,就是我的亲生儿子打我也得赔偿绝不让他;被告说:酒后误伤,小病大养,不当费用,不应赔偿。原告哭闹法庭,经多次调解双方各持已见,互不相让。其中有部分费用确实不好限定,如果使用自由裁量权,双方均不会服判,矛盾随时都会升级,引发缠诉、上访隐患。经过细心的查访、倾听、询问,我了解到事前被告曾经常帮助原告,两家关系甚好。古话说的好:纸不捅不破,话不说不明。这时候,首先做好被告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喝酒误伤他人,造成伤害,应负赔偿责任,如能得到原告谅解,赔偿数额可以协商。然后又与原告沟通,细说邻里和睦的好处与僵持成仇的坏处,得饶人处且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原告能够原谅被告,并对双方释明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在我的精心疏导、耐心调解感动了双方,使他们不计前嫌,解除误会,互相谅解,实事求是予以赔偿。由于被告态度诚恳,原告主动放弃部分请求,原、被告不但当庭和解而又抱头痛哭、相互致歉。该案如果法官使用自由裁量权无可厚非,但很可能会造成双方诉累,甚至会给社会埋下不可估量的隐患。
再说听,听也有学问,要聚精会神地听。如果你是坐在办公桌前光说和听,没有啥效果。前几天我接待一位熟人说起家务事,她想让我说说她丈夫,因我和她丈夫以前是一个单位的,也认识这个人但不太熟,她说她怀疑她丈夫有外遇,日子没法过。由于当时我赶着写材料,我就看着材料听着,她的口气就有些反感,说,你要看书我就不说了。我才发现自己的行为已经对别人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就说你说吧,我不看了。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我听着,劝着,后来,她说完了,哭完了,我也劝完了,她也不哭了,笑着走了。这件事的处理上,如果我的表情有一点不耐烦,她情绪不会稳定,后果就大不一样了,很可能造成家庭矛盾。有的当事人为争一口气,有的是一点误会,也有的为争面子,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要求。
在接到案件时,就应初步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分清案件的性质。案件的性质不同,掌握的调解用语也不同。比如离婚案件,就要从亲情关系来讲。婚姻给每个人规定的权利不同、义务不同、责任不同,结婚的时间长短、婚后有无子女,家庭成员间关系等等都要有所了解,针对每一起案件,不同的情况所用语言也不一样。结婚时间长、有子女的,就要从一日夫妻百日恩,组成一个家庭又生活了这么多年不容易上入手。经常吵闹和夫妻冷战也有所不同。有子女的就帮助他们分析家庭对子女的影响上入手,从义务责任上入手,子女大的,问双方、子女对此事的看法、想法和建议,也有利于解决纠纷。我办过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是男的,提起离婚的理由是女方总是对男方不信任,在家中没有看到过妻子的笑脸,一起出去上街买东西或是吃饭,两个人就会生气,总是弄得不欢而散。故男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在我给被告发诉状时,女方诉苦说,他一回家就满脸不高兴,我也不敢跟他说话,为了我的两个孩子,我不会跟他离婚;再者说,我们婆媳关系很好,家里也不会同意离婚。他要跟我离婚肯定有第三者,我看到过他手机里有别人给他发的信息,我是从手机信息里看出来的。我掌握了这一情况后,就这个信息问题问这个男的,男方也承认有信息,但信息是别人别有用心强发给他的,他们也没有见过面;有信息也不说明就是有第三者,她从来没给他提过这事,如果她说了,他一定会给她解释清楚的。于是我就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我根据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重点做了女方的工作。我说,夫妻之间应彼此信任,不要听风就是雨,夫妻之间有啥不能说的,多沟通沟通。他工作一天回到家,你上前打个招呼,多浪漫呀!他听了多温暖,这样两个人还会生气吗。离了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都不利。调解后,两个人回家。过了几天,这个女的笑咪咪的来了,我问她咋样,她说没事了,此案以撤诉告终。
二、去伪存真细审理,对症下药巧断案
到法庭诉讼的当事人,大多数都认为自己十分有理,还有一部分当事人搜肠刮肚寻找甚至捏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事实,规避、藏匿、甚至销毁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证据。法官为让当事人走出误区,还原事实真象,在受理案件后,细心倾听当事人诉说案情,了解案件每一个细节,想方设法打开当事人的话匣子,让当事人无意中说出实情。然后科学分析,合理地推敲案件的起因、发生、发展、结果,逐项进行责任划分,力求案情清楚、证据充分,合情合理地调解,让双方当事人无理由辩驳。今年,我审理的原告张某诉被告苗某买卖纠纷案。原告以汇款方式预付被告货款30000元,被告收到原告的货款后,以无货为由拖延退款。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退款,被告干脆避而不见。张某把苗某告上了法庭,苗某说,想要钱,得有证据,汇款钱的汇款单算啥证据,还说张某拉他的鸡苗,款没给齐。我一听,其中有玄机,被告是想借故侵占原告的预付货款。此案我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我向被告讲了举证不能和作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告的侥幸想法破灭,心理防线被突破。苗某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扣货款的真实意图,向张某当庭结清了货款,并向张某真诚地道歉。
三、不偏不倚解民怨,精心打造和谐曲
法官处理案件,不管是调还是判,都要以一颗公心去对待。当事人来到法院,找到法官,愿意把自己心里话和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说出来。这时,作为法官已经初步了解了案情,把握了当事人的心理,找准双方纠纷的地方和双方希望达到的目的,认识到双方的差距,通过双方都能承受的心理平衡点,巧妙地将法律转化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人情道义来调解,促使双方主动和解。 2005年4月,我在受理原告张某诉被告马某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双方亲属均到庭参加,气氛十分紧张。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在分割财产调解过程中,男方母亲认为农村人娶个儿媳不容易,孙子又小,加之以前还借给女方父母几千块钱,如今女方父母又不承认,十分伤心;女方则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口粮。男方看着伤心欲绝的母亲,十分生气,女方亲属欲据理力争,法庭气氛十分紧张。我看了双方当事人,对男方母亲说,你儿媳也舍不了这个家,只是夫妻俩关系很僵,你们婆媳关系相处得很融洽,你再伤心,你儿媳心里也难受。一句话说得女方伤心起来,婆媳之间开始相互安慰,场面十分感人。借此机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很快使双方达成协议,此案调解结案。通过对当事人的回访,得知双方常有往来,而且关系很好。
做了这么多年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积累了一些调解经验,也有许多感触。我认为,要做诉讼工作:一、院党组的领导和支持是基础。在民事调解工作中,离不开院党组的支持。一是院党组针对民事案件的特点,将诉讼调解作为对业务庭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促使庭长和法官重视调解,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院长、主管院长亲自担任法官调解,讲法律、讲人情,使案件顺利审结。二是加强对民事法官的业务培训。我院组织民事法官到法官学院进行诉讼调解工作方面的培训,让法官了解和掌握诉讼调解方面的新规定,提高调解艺术,转变司法理念,有力地促进调解工作的开展。三是全面指导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明确要求基层法庭庭长为指导人民调解的第一责任人,自我加压,促进调解工作。二、制度是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靠制度是开展民事调解工作的重要保证。我院党组要求最大限度地适用简易程序,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综合分析近几年收、结案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调解结案指标,纳入岗位责任目标。法官在受理案件时就重视诉讼调解,在年度考核时,对调解结案率高的法官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同时,在每月案件质量通报上对每个法官诉讼调解结案进行通报,让法官始终绷紧诉讼调解这根弦,调动法官调解结案的积极性。三、法官的素质是关键。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当事人各有千秋,做为民事调解法官,在不断探索调解经验的同时,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语言艺术和调解工作的能力,以不变应万变,善解千千结,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心态,对症下药,调整工作态度,迎合当事人的情绪,调解结案就能迎刃而解。法官在感受分享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的同时,也会把法庭调解变成一种艺术享受。
责编/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