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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区法院忠实践行一心为民

司法岗位作平台 司法活动为途径

  发布时间:2006-08-07 08:44:32


    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两侧,是两个窗明几净的“窗口”大厅:一个是立案大厅,一个是执行大厅。立案大厅的门口有诉讼引导员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墙上悬挂的诉讼常识让办事群众明白应该如何打官司。执行大厅里的执行案件进度表和执行工作规定使每起案件都置身于“阳光”下。8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院,一位律师兴奋的说:现在到法院,群众明显感到法官的态度更加文明、可亲了,办案速度更加快捷、高效了,办事环境也更加优美、透明了。

    管城法院有着令人瞩目的成绩:河南省第一个荣立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的基层法院,河南省委政法委表彰的政法战线红旗单位,先后有150名法官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该院党组没有躺在荣誉簿上睡大觉,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审判实践中。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景禹在党组会上语重心长地说:“要通过教育活动,使法院的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工作有新的起色,每一位法官都成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这是管城回族区法院领导班子的集体承诺。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管城法院把一心为民做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便民利民措施。从立案、信访、审判到执行、作风建设,出台了40条便民举措,包括假日立案制度,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和司法救助,还组织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编制了离婚、民间借贷、赡养等8种常见诉讼样本、申请执行书以及有关案件起诉时应准备的材料等,并张贴在立案大厅的墙壁上;与此同时,还组织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巡回办案,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现场开庭。

    在此基础上,管城法院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司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该院装饰一新的执行大厅,除了新设了当事人休息处,更新了桌椅等硬件设备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设成“吧台”模样的接待处了,这种新的环境使当事人与执行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时,再没有了以前的心理障碍。

    5月31日,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村民连菊云在执行大厅的“吧台”前,向执行人员说:“我被大树砸成残废(疾),连一万多元的赔偿都得不到。我想不通。”执行人员当场表示,一定要给她一个满意的结果。随后,执行人员多次到该村委会附近的银行查询存款未果,经过向有关部门求助,法院得知一笔补偿款刚转到该村委会的账户上,执行人员迅速冻结该账户,划走了赔偿款,并亲自送到连菊云手中。一周后的一大早,连菊云一个人坐着轮椅花了四个多小时来到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把红艳艳的锦旗放在了“吧台”上。她连声说道:“法院就是人民群众自己的法院,我不知道说什么才能表达我的心情。”

    为使审判活动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城回族区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民商事案件中实行的立案调解新机制,以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形式,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免于诉讼之累,也节省了诉讼资源。

    3月28日16时,李某在上班途中被宋某驾驶的货车撞伤,经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认定,宋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过大,李某将宋某诉至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此案后,充分利用了立案庭新实施的立案调解办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宋某在立案庭现场将协商赔偿款1.1万元交给原告李某。当天,立案庭庭长陈月霞和副庭长陈铮又到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协助被告宋某将被扣押的车辆顺利取出,此纠纷仅用半天时间就顺利调解结案。“这种办案方法与以前相比真是方便多了,我还以为调解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就一直没有来办理,真没想到现在半天就能办完,太省事了。”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到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打官司的李某很是激动的说。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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