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商业贿赂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侵犯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权,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纪委六次全会及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列为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及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向深入,笔者对郑州市2001年至2006年四月间查处的330起各类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成因、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最后提出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几点建议,以期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不足之处敬请同仁批评指正。
一、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全市共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330件,88人,涉案金额15421.91万元,涉案单位286个,涉及单位负责人23人;准备查处的案件线索3件。
全市查处的330起案件中,已查结318件(2001年1月至2005 年7月261件,2005年8月-2006年4月67件),83人,涉案金额15124.81万元,占全部查处案件数96.4%。其中,刑事处理66件,77人,占已查结案件数20.8%,涉及国家公务员犯罪4件,4人(县处级3人,乡科级1人),行政处罚230件,占已查结案件数72.3%。正查处12件,5人,涉案金额71.1万元。
全市查处的330件商业贿赂案件涉及领域或方面具体如下:
1、工程建设领域56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17%,涉案人员41人,涉案金额2395.72万元,涉及国有企业11个、民营企业5个、事业单位14个,涉及单位负责人12人。已查结48件,其中,刑事处理25件35人,涉及国家公务员犯罪3案3人(均为县处级),行政处罚6件。正查处8件。
2、土地出让领域13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3.9%,涉案人员13人,涉案金额188.3万元,涉及国有企业6个、民营企业4个,涉及单位负责人4人。已查结12件,其中,刑事处理10件11人,涉及国家公务员犯罪1件1人(乡科级)。正查处1件。
3、产权交易领域3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0.9%涉,案人员4人,涉案金额48万元,涉及事业单位1个、国家机关2个。已查结2件,其中,刑事处理2件2人。正查处1件。
4、医药购销领域72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21.8%,涉案人员7人,涉案金额4282万元,涉及国有企业34个、民营企业22个、事业单位11个,涉及单位负责人2人。已查结72件,其中,刑事处理7件7人,行政处罚64件。
5、政府采购领域2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0.6%,涉案人员2人,涉案金额4.56万元,涉及国有企业1个、事业单位1个。已查结2件,其中,刑事处理1件1人。
6、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11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3.3%,涉案人员11人,涉案金额41.85万元,涉及国有企业4个、民营企业2个、事业单位1个,涉及单位负责人2人。已查结11件,其中,刑事处理11件11人。
7、银行信贷领域7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2.1%,涉案人员9人,涉案金额372.6万元,涉及国有企业5个,涉及单位负责人1人。已查结6件,其中,刑事处理6件7人。正查处1件。
8、证券期货领域2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0.6%,涉案人员2人,涉案金额4万元。已查结2件,其中,刑事处理2件2人。
9、商业保险领域10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3%,涉案人员41人,涉案金额2000万元,涉及国有企业10个。已查结10件,其中,行政处罚10件。
10、出版发行领域1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0.3%,涉案金额120万元,涉及民营企业1个。正查处1件。
11、电力领域9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2.7%,涉案人员1人,涉案金额781.88万元,涉及国有企业8个。已查结9件,其中,刑事处理1件1人,行政处罚8件。
12、电信领域12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3.6%,涉案金额1650万元,涉及国有企业2个。已查结12件,其中,行政处罚12件。
13、其他领域131件,占全部查处案件数39.7%,涉案人员1人,涉案金额3533万元,涉及国有企业50个、民营企业74个。已查结131件,其中,刑事处理1件1人,行政处罚130件。
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
1、涉案领域广泛
从目前对2001年1月以来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排查统计结果看,我市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领域广泛,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重点领域均有涉及,除质检、环保、体育三个重点治理的方面目前尚未排查出涉及商业贿赂案件外,重点治理的其他六个方面也均存在商业贿赂现象。
2、重点领域问题严重
从已查结和正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发案率看,我市商业贿赂案件发案领域相对集中,重点治理领域问题严重,其中工程建设和医药购销两大领域尤为突出,两大领域已查出商业贿赂案件128件,占全市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数的近40%。
3、国家工作人员涉案率高
从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人员的身份构成看,我市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人员多为国家公作人员,仅就刑事处理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看,涉案案被告人95%以上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4、发案率逐年上升
从查处案件年度统计看,商业贿赂案件曾逐年上升趋势,2001年1月至2005年7月间,全市共查出商业贿赂案件250件,年均不到40件,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不到一年间,全市查处案件达即达67件,由此可见,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商业贿赂案件也曾逐年上升态势。
5、涉案金额巨大,逐年增加
从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看,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全市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15421.91万元,个案涉案金额也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百万元以上的大案也时有发生,可见,我市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且逐年上升,给国家、社会和个人财产的造成巨大损失和浪费。
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的原因
1、法律、法规不健全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稳步发展需要有健全的法律规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立法进程虽有所加快,但是,现有的法律体系尚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法律、法规的缺失,使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2、有法不依,法治意识不强
徒法不足以自行,健全、良好的法律需要人们来执行。然而,几千年传统的文化积淀至今仍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影响人们思想,造成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人们的法治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依然存在,给商业贿赂行为人提供孳生的土壤。
3、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落实
法律不是万能的,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制约,然而,目前我国相当的部门或行业在管理上缺乏完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社会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够完善,有些部门或行业虽有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但在实践中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贿赂行为人从事违法、犯罪敞开了方便之门。
4、行贿、受贿秘密性增强行为人的“安全感”
一般情况下,行贿、受贿系对合性行为,又是在秘密情况下进行的,且双方往往各有“利益”所得,各自的非法需求得以满足,这在客观上造成商业贿赂案件难以案发,侥幸心理增强了商业贿赂行为人的“安全感”。
5、打击、惩处不力
就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结果看,实践中,不论是行政执法机关还是纪检监察部门拟或是司法机关,对商业贿赂案件打击处理力度不够,一方面体现在对这类案件的立案率不高,另一方面表现在处罚不够重,起不到法律应有的威慑作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1、思想重视不够
中央十分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纪委六次会议及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定为今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之一,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尤其是这些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重视不够,一定程度上造成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大要案查处不力,办理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少。
2、处理措施较为单一
就已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对商业贿赂案件处理多数仅限于行政处罚,刑事处理的较少,纪律处分的几乎没有,可见,实践中对这类案件处理措施较为单一。
3、对行贿者打击不力
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几乎全部是对受贿方的处理,很少使行贿者受到立案处理,这与商业贿赂行为具有对合特点不相适应,客观上造成行贿方逍遥法律之外。
4、对涉案单位处理不力
商业贿赂案件有相当一部分系单位行为,但司法实践中,受立案处理的多为个人,对单位处理的较少。
5、县(市)区之间、行业部门之间查处工作发展不平衡
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上开局良好,进展顺利,走在全省前列,但县(市)区之间、行业部门之间查处工作发展仍不平衡,大部分县(区)、行业部门工作开展较好,还有个别县(区)、行业部门行动迟缓,查处不力。
五、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的学习,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的同时,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2、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
一是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机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协作机制,在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相关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机制,明确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的标准及责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三是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
3、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和处理力度
重点治理中央确定的六大领域和九个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领域和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涉及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等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多措并举,加大商业贿赂案件的处理力度。
4、深入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注意推广和借鉴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
5、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防止和克服单纯办案、孤立办案的思想,坚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和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促进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统一起来,从促进和维护涉案地区、部门和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综合考虑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编/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