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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钱时注意取款机中提示 不要轻信旁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24 10:48:54


    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应认真阅读机中设置的安全卡重要提示,不要轻信旁边的通知。原告郭某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郑汴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安照通知操作后,不仅没有取去钱反而还丢了3000元钱,郭某一气之下将建行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

    郑州市民郭某于2005年8月8日早上6时左右,持卡号为4367422432310221209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到郑汴路建行设置的自动取款机取款,由于见到取款机旁张贴有“中国建行客户通知”,遂按通知的内容进行操作,致使自己卡内的3000元转至卡号为4367422542040057903客户名为刘某的账户上。后由于知道受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中博派出所接受报案后,经查郭某的3000元转至刘某账户,并已被建行冻结。

    在建行设立的自动取款机中设置有安全用卡重要提示,其中一项内容为:“请勿轻信ATM周围张贴的任何公告”。

    法院认为,郭某持龙卡在建行设置的自动取款机取款时,未认真阅读建行在自动取款机中设置的安全用卡重要提示,轻信自动机取款机旁贴的客户通知,致使自己卡内的存款转至他人账户,郭某未尽到注意和谨慎义务,后果应由自己承担,建行对此并无过错,郭某要求建行返还转账时错划的郭某3000元存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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