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涉及军人、军属案件逐年增多,如何更好地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多年来管城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调研,构建了以“六个一”为内容的维护涉军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一整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维权工作的方式和方法,通过多年探索,该院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细则》,从涉军案件的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制订了具体措施。建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登记表》。对有文字材料或军队的发函,还专门打印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处理流程表》,每经过一个环节均有签字,使问题的处理在每个环节上不延时误事,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是成立一个“涉军案件协调小组”。管城法院始终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贯穿在整个审判工作之中。早在2003年,该院就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当年9月,又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涉军案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涉军案件的处理。
三是组建一个涉军案件专业化审判合议庭。管城法院在民一庭内部选调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法官组成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现役军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弟妹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专业化审判实施方案》,对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的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协调配合、专项调研、信息传达等各项工作做出详细规定,合议庭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涉军案件的特点,在法定时限内,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一律简化诉讼程序,及时立案、及时送达、及时审理、及时裁判。对复杂疑难案件及时研究,加强与部队及区、镇武装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及时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军政军民团结。
四是开通一条“绿色通道”。该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开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要求对现役军人、军属起诉的案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同时加大对军人、军属起诉的案件诉讼费的减、缓、免力度,方便军人、军属诉讼。对起诉军人、军属作为被告的案件,主审法官主动与军队政治机关进行沟通,开庭审理时,邀请他们派人参加旁听,共同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审理涉军案件时,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管城法院还主动与部队信函联系、电话沟通,取得支持,经常深入军人的家属家中回访,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设立一个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站。人民武装部作为联系部队和地方的桥梁纽带,在协调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方面有着其独特的优势,该院由分管院长牵头,与区武装部联手,建立涉军纠纷联席办公会,主要工作是及时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反映军人军属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解决涉军纠纷和案件的协调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使涉军案件的审判收到最佳效果;在区人民武装部设立“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站”,涉军案件合议庭法官作为“咨询站”常年法律顾问,认真接待军人军属的来信来访和投诉,并把搞好法律咨询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双拥”活动。
六是开通一条法律服务热线。管城法院还专门开通热线电话,及时了解掌握官兵及其家庭涉法问题的情况,开展电话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及时向官兵提供有关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和解决涉法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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