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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突破骨头案

——郑州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记实之二

  发布时间:2006-07-19 15:34:43


    执行难这个背景下,往往看到这样的画面:一面欠债不还,一面却花天酒地、大吃大喝;完全有能力还债,但自恃有“后台”“靠山”,视法院裁判如同白纸,郑州法院千方百计,重点突破骨头案。

                                    失踪7年的老赖现了形

    “要不是从报纸上看到有个叫关小喜的人被房顶掉下的砖砸住了,还真找不出来他。”4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妙地执结了一起拖了7年之久的案件。

据了解,1997年,郑州市高新区石佛办事处的关小喜从宋某开办的预制板厂购买了价值1440元的预制板,却始终没有付钱。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到关小喜家中寻找,却始终未见到人。

今年4月26日,执行法官秦亮偶尔从某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石佛办事处的关小喜到于寨村办事时,被在建民房上掉下的砖头砸得头破血流……”“莫非这就是法院找了多年的赖账户关小喜?”执行人员马上跑到关小喜的家中询问,被砸的正是他。执行人员谎称想了解关小喜被砸的情况,得到了其联系方式后,他们又与关小喜联系称要与其协商赔偿事宜,并约定了见面地点。当日下午4时,执行人员将满心欢喜等着索要赔偿款的关小喜带到了法院。晚上9时许,因怕被司法拘留,关小喜只得乖乖地通知其亲属将欠款如数交到了法院。

                                          打破常规巧执行

    巩义市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张朝霞与被执行人张现平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理清工作思路,巧定执行方案,采用迂回执行的方法,查找双方矛盾症结,积极化解矛盾。

    原告张朝霞与被告人张现平双方系邻居关系,2004年3月20日,双方因在宅基地建房发生争执。在争吵过程中,被告张现平将张朝霞打伤,张朝霞将张现平告到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2004年9月1日法院判决张现平赔偿原告张朝霞1074.92元。判决生效后,张朝霞申请强制执行,张现平因妨碍抗拒执行两次被巩义市法院拘留15日,被拘后的张现平仍表示即使判刑也不执行。

    在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案件梳理中,执行长吴献伟在对该案研究时认为,这么小的标的,被执行人对抗性这么强,其中必有一定原因,提出了先找出被执行人抗执的真正原因,再制定执行方案的工作思路。

    通过认真调查,查明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真正原因:原来张朝霞家在建房时没经过被告人张现平的同意,就将张现平家的房屋墙脚挖开,影响到了张现平家的房屋安全。发生争执时,张现平将张朝霞打伤,结果因此事张现平被巩义市公安局拘留5日。性格倔强的张现平认为自己有理又被拘留还要赔偿,思想上想不通,后随着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两家矛盾越来越深,怨气也越来越大。而急于建房给孩子办婚事的原告人因被告人的阻挡也不能修建,而家境较好的原告人告状的真正目的是因被执行人阻挡其建房。

    执行人员查清了矛盾症结后,先通过村委调解双方建房矛盾,批评原告人不经同意即挖张现平家房屋墙脚,又指出了被告人在发生纠纷时不依法解决,打伤他人让有理变成无理的不当行为,接着又为双方提出了合理的建房意见。执行法官与村干部为他们着想的真情打动了双方,申请人张朝霞主动提出放弃全部执行款,撤回执行申请,并给张现平家出工、出物加固墙脚,申请人的退让使被执行人张现平怨气顿消,同意申请人挖墙脚,主动提出加固墙脚由自己进行,同时尽多提供方便帮助申请人修建房屋。

                                    搜出零钞二百八十斤

    新郑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忘我工作,全力以赴投入到集中执行活动中。通过采取搜查、扣押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大力营造强大的社会震慑力,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2003年5月28日,被执行人张建民在申请人新郑市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43000元,期限为1年,该借款到期后,张建民以种种理由不予归还。新郑法院于2004年11月8日作出张建民履行还款义务的判决书。该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建民托辞不见或长期不在家中,致使案件一直得不到有效执行。

    2006年5月25日晚8时许,执行局干警张学堂、孙华山等邀请新郑籍的郑州市人大代表赵新普共赴被执行人张建民家中再次进行执行。到被执行人家中后,对被执行人家属王某出示搜查令并依法进行了搜查。当搜查到东屋床下的时候,细心的执行干警张学堂发现床下有五只大小不一的袋子。张学堂询问被执行人家属王某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时,王某一屁股坐在袋子上不起来,张学堂翻开一只袋子,发现袋子里装的尽是零钞,张学堂当场宣布对其袋子里的零钞予以执行。王某与其女儿抱着钱袋子又哭又闹就是不撒手。干警孙华山对其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并告诫她们家中放着现金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是严重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不积极配合法院依法执行公务,就要负法律责任。在大量思想工作下,王某才很不情愿地将这几只装满现钞的袋子交出。执行干警迅速带王某一起到银行进行清点,经过6名银行工作人员长达6个小时的清点,于当晚凌晨2时查清五只袋子共有零钞16305.10元,其重量竟达280斤。在强大的集中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张建民于次日将下余欠款主动交到了法院,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随同一起参与执行活动的市人大代表赵新普感慨地说:“在被执行人家中搜出这么多零钞,款额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被执行人有钱不还,法院的执行工作可真是难呀!我今后要在人大代表中间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理解执行工作,支持执行工作。

                                    两天张贴敦促执行书千余份

    郑州市法院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在5月15日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后,于5月16日、17日,统一组织执行干警在长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居住、工作、经营的地点、场所进行张贴敦促执行书。两天时间两级法院共张贴敦促执行书1500余份。

    敦促执行书明确被执行人自敦促执行书送达、公告之日起10日内,依法履行义务。如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法院将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如有转移财产,伪造、毁灭证据等妨碍执行行为的,法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敦促执行书张贴后,郑州中院执行二庭执行的刘某申请执行中牟信用社一案,被执行人第二天就向法院履行92万元,使这起长达四年之久的案件得到执结。据统计,截止5月18日下午,两级法院共有10余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有20余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有50余人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  

                              召开村、组干部敦促执行会效果显著

    5月13日上午,惠济区法院召开由部分村、组干部参加的敦促执行工作会议,取得了明显成效。

    针对辖区部分村、组长时间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惠济区法院打破以往孤立办案的传统执行方式,采取了分类、集中执行的有效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5月13日上午,该院专门集中传唤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村、组干部,召开敦促执行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贾志伟和执行局局长王继承参加了会议。贾志伟副院长首先向他们讲解了当前的执行形势以及本院将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限期执结涉村、涉组执行案件的决定,同时敦促他们放弃侥幸心理,尽快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议最后,执行干警将5月11日因长期躲避执行被依法拘留的老鸦陈三组组长杜某带到了会场,让其现身说法,谈拘留前后的感受。会后当天,老鸦陈三组交纳了案件款4万元,其他到会的村、组干部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和教育,纷纷表示5月25日前彻底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惠济法院决定对接受传唤拒不到法院的个别村、组,一方面将在其村委会门口张贴敦促执行书;另一方面将对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尽快执结以村、组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五个小时执结积案三十件

    新郑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总结前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了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调配、统一行动的“四统一”工作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4月30日凌晨3时,新郑市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和抽调的50名法警,在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的带领下,按照预先制定好的行动方案,分组奔赴各乡镇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每到一个被执行人家中,首先进行法律教育,争取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对一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执行干警采取当场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态度蛮横、抗拒执行的,当场予以司法拘留。整个行动短短五个小时,共执结积案30件,执结标的20.8万元,司法拘留38人。

                                       百人执行行动成效显著

    为确保荥阳法院清理积案预定目标提前实现,荥阳市政法委经过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于6月14日晚再次开展百人集中执行行动,政法委副书记何国玺、宋福军与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带领执行干警及公安局、检察院协助执行人员100余人,分成五组,奔赴各个乡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行动自当晚12时开始,到次日凌晨6时结束,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扣押货车1辆,另有1名被执行人亲属因妨害执行公务被司法拘留。

                                       利用手机短信巧执行

    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针对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居无定所、难以寻找、打电话不接,导致案件长期不能得以执结的情况,登封市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执行方法,通过给被执行人发手机短信等简便方法,讲法律,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顺利执结了数起执行案件,成为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的典范。

    卢某申请执行屈某合伙纠纷一案,双方因合伙矛盾积怨较深,被执行人心中不平,不愿自动履行义务,致使案件自判决生效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未得到执行。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屈某常年在广州跑业务,有履行能力,但很少在家居住,打电话也经常不接。如果到广州去执行,不但执行成本较高,还可能找不到被执行人无功而返。经过反复思考,执行干警决定通过手机短信来说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XX,我是办理你案件的执行法官,请相信我执法的公正性,速与我联系。法官XX。”“XX,请你不要把我们的执行工作看成是为对方要帐,要看成是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维护国家司法权威,我们执行案件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任何逃避执行的行为和想法都是不可取的,望三思而后行。”“XX,主动履行光荣,被动履行不但可耻,还要受到罚款、拘留等强制制裁。”“XX,你不要把你的案件看成是欠人一笔款,要看成一件影响你们双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大事。把这件事了结,双方都可不再受此事牵挂,投入正常生产和生活中。”

    被执行人屈某在一个个很有说服力的短信的影响、教育下,终于被打动,认识到了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错误,立即委托亲友主动到法院缴纳了所欠申请人的17500元款项,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结案后,执行干警又向被执行人发出短信:“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你的案件因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愿你生活愉快!”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回短信对办案法官致谢。

    登封市法院已有六起案件通过此方法得以执结

                                     雨夜智擒“老赖”

    执行难,难就难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日前,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与申请人联手上演了一出警民联手,雨夜智擒“老赖”的好戏。

    被执行人芦某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有三个执行案件,立案执行五年多来,执行法官踏破“铁鞋”,难觅其踪。5月23日上午,申请人蒋某举报称:芦某为躲避执行,长期在郑州打工开出租车,每晚十二点以后接班。执行法官接到情况举报后,立即进行认真研究,决定由申请人亲属到郑州以租车为名,将被执行人芦某引至双方约定地点。凌晨二时许,天下着大雨,芦某驾车驶入执行干警埋伏地点,被执行人人车俱获。在芦某被拘留后的第二天,其亲属即还清了案件执行款。

                                 蹲点一整夜 “老赖”终被抓

    被执行人时某两年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采取与丈夫离婚转移财产的办法逃避执行。惠济法院张贴悬赏公告后,经群众积极举报,该院执行员在被执行人家门口蹲了整整一夜,终将被执行人时某抓获。

    为再次掀起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新高潮,惠济区法院在全区各个村庄、工厂的显要位置张贴了大量的悬赏公告和敦促执行书。5月23日夜,惠济法院执行员徐新安突然接到一个群众的举报电话,称看到法院的悬赏公告后,发现被执行人时某的前夫驾驶一辆轿车刚回到家中。接到举报后,执行员徐新安顾不上休息和一天的劳累,立即带领执行干警火速赶到被执行人时某的前夫马某家中(惠济区花园口镇马庄村)。执行员徐新安通过门缝看到马某院中停放的一辆轿车和举报的轿车牌照一模一样(据调查,时某与马某2005年离婚后仍有来往,并时常在一起居住,而马某所开的轿车系二人婚前共同财产),在不确定被执行人时某当晚是否与马某在一起居住的情况下,执行员徐新安为了不打草惊蛇立即向执行局局长王继承进行了请示,决定与其他四名执行干警采取“守株待兔”的方法,守候在马某的家门口。

    经过整整一夜的艰苦守候,天刚亮时,马某的母亲终于打开了一直紧锁的大门。执行员徐新安抓住机会立即向其讲了这次集中执行的政策和决心,在马某母亲的带领下,执行员徐新安一行迅速赶到迎宾路办事处弓庄村被执行人时某的家中,在马某母亲的指认下,被执行人时某被执行人员当场抓获,并进行了司法拘留。使张某申请执行时某债务纠纷一案,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圆满执结省高院挂牌督办案

    二七区法院于5月12日,按时圆满执结了省高院第二批挂牌督办的河南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焦家门村民委员会经济纠纷案,标的47万余元。    

    二七区法院于2005年4月20日依法受理河南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焦家门村民委员会经济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2005年仅付了2万元后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阻力很大,申请人反映非常强烈。此案于2005年4月12日被河南省高级法院挂牌督办,限期1个月内结案。

    挂牌督办后的第二天,二七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要求执行局采取有力措施,排除一切干扰,无论阻力和难度有多大,必须按省法院规定的期限结案。执行局立即成立专案执行小组。主管院长信承平和执行局局长李学文亲自挂帅,与执行员吴金石一起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于4月22日依法将被执行人位于郑州市大学路13号1楼1号房产予以查封;于4月28日依法对被执行人财务室进行搜查并查封;并于4月30日张贴了决定对被执行人焦家门村委会法人代表贾某司法拘留15日的公告。

    在多种执行措施并举和执行风暴的震憾下,被执行人的态度彻底转变,既向法院承认了错误,又作出了自5月8日至12日分4次还款的计划保证。截止5月12日,被执行人按还款计划全部履行了法律所确定的义务,此案已全部执结完毕。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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