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的电梯惹祸了,它挤伤了年仅9岁小女孩欣欣(化名)的手指。7月10日,原告欣欣以“河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1317.4元。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家住郑州市东开发区的欣欣在起诉状中称,2006年3月11日,欣欣在父母带领下,到位于郑州市二七广场的河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购物。在该公司购买一台海尔液晶电视机后,欣欣的父母又到三楼挑选微波炉,欣欣和弟弟留在顾客踏步电梯旁等候父母。其弟弟在坐电梯时,脚被三楼的步梯夹住,欣欣情急之下赶忙用手去拽弟弟的脚,结果其左手被电梯挤伤,出血不止。欣欣被送至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住院15天。
欣欣父母认为,河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本应给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场所,但是该公司对顾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其女儿左手受伤,对其女儿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以致于其女儿经常出现夜里梦中惊醒,哭泣不止等症状,而且其女儿左手三指均出现疤痕会影响到她以后的生活、交友和择业。因此,河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欣欣的父母以欣欣为原告将河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13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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