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为郑州市两级法院的法官讲授了《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春年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市中院全体干警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共600余人参加了授课。郑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金贵主持了讲座。
郑成良教授现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教育部高等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曾担任过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成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与司法制度,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教委社科优秀成果奖一项、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项、其他教学与科研奖多项。发表论文、著作70余篇(部),主编、合著、合译教科书、著作、译著10部在国际和国内法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在1天的讲课时间里,郑成良教授讲授了法律思维的六中基本规则即:法律思维必须遵循权利义务分析的规则;合法性优先于客观性的规则;形式合理性优先于实质合理性的规则;程序公正优先于实体公正的规则;普遍争议优先于个案争议的规则;理由优先于结论的规则。讲课形式生动活泼,内容翔实丰富。受到听课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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