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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法院立案庭被市团委表彰为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06-07-03 15:15:21


    惠济区法院立案庭在立案信访工作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始终把方便群众诉讼、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立案信访工作的首位。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大力规范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为密切的立案和信访工作,形成了快捷高效的立案信访机制,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6月30日,惠济区法院立案庭被郑州市共青团委员会表彰为青年文明号。

    在立案接待中,立案庭干警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首先开展了文明窗口创建、实行文明用语服务活动。要求全庭干警做到“有诉必理,成诉必立”,同时实行“五、四、三、二、一”工作制度。“五”是“五心服务”即:接待群众要热心,解答问题要专心,调解矛盾纠纷要耐心,处理问题要公心,接受批评监督要虚心。“四”是“四个一服务”即对来访群众和当事人要笑脸一张,椅子一把,热水一杯,诚心一片。“三”是“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二”是不接待完当事人不下班,不因为自己言行不当致当事人不满意。“一”就是由一名立案庭庭长或副庭长在立案大厅值班,及时处理立案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其次,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使当事人明白其在诉讼、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实行巡回立案制度。由立案法官到法庭收立案件,接受法律咨询,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办理立案手续。第四,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制度。凡是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和工作时间不能到法院立案又需要诉讼的群众及诉讼案件较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向立案庭电话预约立案,由立案庭同志实行上门立案服务。第五,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特困群体积极依照法律规定为他们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减轻当事人负担。

    在立案信访工作中,立案庭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加强立案与信访的制度建设,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该庭首先以抓好日常接待、做好初访为前提。其次,重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都能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对于群众来信,要求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有登记、有记录并在3日内予以回复。

由于措施得力,惠济法院无一起涉诉上访案件发生,确保了“零上访”目标的实现。

    责编/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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