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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伤人 被判赔偿

  发布时间:2003-10-24 14:36:49


    近期,河南巩义法院审理一起因恶狗伤人导致主人赔偿损失案..

    巩义市张某听说王某住所内贩卖鸡崽,随前去购买,不妨从院中窜出两条狗将张某咬伤。张某经派出所调解无果后,即将王某告上法庭,审理中,王某矢口否认是自己的狗咬伤原告,根据证据规则有关规定,由于被告王某无法证明张某有过错,法院遂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710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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