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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举行诉讼调解经验报告会

  发布时间:2006-06-19 15:51:37



    为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全市法官进一步增强诉讼调解意识,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的能力,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同时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取得切实成效,6月17日上午,郑州中院举办了诉讼调解经验报告会。全市两级法院600多名法官听取了报告。省委督查组雷庆同组长、市委政法委牛扶劳副书记和省法院研究室李剑非副主任等参加了报告会。

    巩义法院的刘晓红、郑州中院的海小广、新郑法院的张宝芝和金水法院的郑生先后在会上作了诉讼调解经验报告。这四位同志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他们以自己的切身实践,从调解的方法技巧、调解中的听说艺术以及如何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以及调解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等不同的角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为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调解课。

    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和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报告会,会议要求全市法院一定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将诉讼调解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树立注重调解的意识,拓宽调解的范围,积极推行执行和解,努力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新思路,尝试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提倡用调解和协调的方式来处理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化解矛盾的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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