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10时,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寂静的走廊里,哗哗啦啦的脚镣声显得特别刺耳。突然,一个面容憔悴显然是被告人家属的中年妇女一下子冲了过来,被法警阻止后放声大哭。被告人稍微迟疑了一下又似乎摇了摇头,长长的叹息之后,被两位法警押向了庄严的法庭。
这位神色颓唐却有一点“富态”相的被告人就是曾经自称“高干干儿”,在短短三年间行骗100多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候洪标,和他一同受审的还有同案犯王卫华。
当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候洪标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十三起诈骗事实有无异议时,候洪标毫不犹豫的说:“全部有异议”。把所有的13起指控推的一干二净,要么是“一点也不知道”,要么是“别人收了钱,我一点也没得到”。而对起诉书第八项指控,被告人谎称可以为受害人李某调至某检察院工作而多次索要受害人的43.5万元的事实,更是予以否认,把骗取的一辆“奥迪”A6轿车说是对方欠自己的“苦瓜酒”货款而顶的帐。
他这一极其轻松的表白引起了旁听席上一阵窃笑。
在法庭质证期间,候洪标更是全部否认了检察机关提交的所有证据,就是公安机关在抓获他的现场,从他携带的物品中搜到了四个存折、2张“龙卡”以及2万元现金,他仍然是毫不犹豫地马上否认:“那不是从我身上搜到的,公安局是在一个烟箱中搜到的,与我毫无关系。”而当公诉人员问他取款单上为什么是他的签名时,他显然回答不出来,支支吾吾了半天,不了了之。当审判长问他对自己在公安局的供述有无异议时,他说“有”。“开始的供述是公安局打我的结果。”审判长问:“有公安人员打你的证据吗?”候顿时语塞。
第二被告人王卫华相比之下似乎态度诚恳,但也只承认了两项指控中的一项,对另一项指控说自己根本不在郑州,而在这一问题上,两被告配合得相当“默契”。
第二被告王卫华辨称说,最多时,候洪标给过他200元钱,就是这200元钱,他也给候买了烟酒,平时也只是跟候吃吃饭、洗洗澡而已,整个事件中自己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至于冒充某人事处处长,王卫华轻描淡写地说,候洪标给了他一张手机卡,交代他不管谁给他打电话,不管称呼他什么,他只说工作太忙,以后再说就可以了。说自己许多时候并不知情。对于庭上播放他在电话中冒充某人事处处长伙同候洪标共同诈骗受害人的录音时,他要求公诉人向他出示公安部对此录音的鉴定证明。
庭上,二被告人把自己说得相当无辜,似乎与起诉书上指控他们犯下的肮脏罪行毫不沾边。而公诉人认为,大量的证据足以证明了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诈骗金额高达118.75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给被害人经济上造成严重困难,精神上受到了极大打击,由于被告人的欺骗行为,导致本案中有的被害人由于经济困难一直失学在家,有的被害人被骗的债台高筑,终日以泪洗面,还有的被害人因情绪激动,落下终身残疾。认为二被告人侯洪标、王卫华为满足自己强烈膨胀的物质欲望,不是靠诚实劳动、而是用不正当手段、甚至不惜采用欺骗亲戚、朋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最后落得身陷囹圄的可悲下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庭审一直持续到12点30分,在最后的陈述中,候洪标仍然不失“礼貌”地说:“尊敬地法官,我相信法庭是神圣和公正地,别的我无话可说。”第二被告人王卫华也一样是“无话可说“。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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