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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召开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第二次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06-06-16 09:29:42



郑州市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第二次联席会议会场


郑州市委副书记康定军作重要讲话


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待献出席会议


郑州中院院长贾记鑫出席会议


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建平主持会议


郑州中院常务副院长李文卿通报解决执行难活动进展情况

    6月15日,郑州市召开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第二次联席会议。郑州市委副书记康定军,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待献,郑州市政协副主席王薇,郑州中院院长贾记鑫,郑州市委副秘书长郑友军,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建平,郑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桂林,郑州中院常务副院长李文卿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郑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市建委、环保局、民政局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孙桂林副书记传达了《省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李文卿副院长通报了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姚待献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姚书记指出,当前,我市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必须对执行难问题实施综合治理,在组织领导和方法措施上求得突破。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姚书记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会议纪要精神和王文超书记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以五类执行积案执行难问题为重点,加强领导,加强督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四、六、八”目标。一要尽快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以乡镇、局委和村委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得到执结。二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关心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妥善处理好涉及稳定的案件,决不能以稳定干预执行。三是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会同法院,加强协商协调,在6月底前拿出关于建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问题的方案措施,供市委研究决定。四是公安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机构,积极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并限期找到,解决被执行人找不到的问题。五是公、检、法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暴力抗法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六是由政法委牵头,法院、发改委、工商、房管、土地、人行等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于7月底前拿出关于建立全市信用体系的具体的操作办法。七是新闻宣传部门要对省委、市委挂牌督办案件、重点案件和抗拒执行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大力营造有利于执行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八是围绕“四、六、八”目标,再接再厉,强化措施,确保按时实现总体目标任务。姚书记强调,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认真处理好依法办案和加大执行力度的关系,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又合情合法的执行方法和手段上下功夫;要处理好旧存积案和新收案件的关系,防止形成新的积案;要处理好执结案件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关系,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处理好公安、检察和法院三机关的关系,在建立快、准、狠的威慑机制上下功夫;要处理好严格执行和对群众进行法律教育的关系,在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促进社会稳定上下功夫,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市委康定军副书记作重要讲话。他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以及中央、省委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文件精神,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一项事关党委政府威信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四、六、八”目标不动摇,力争在6月18日提前完成第一阶段40%的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法院月底前要力争达到60%,为实现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三要对执行难问题采取综合治理,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合力。全市两级党委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抓、亲自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克服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帮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新闻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康书记最后特别强调:市委近期将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情况汇报,市中院和市委政法委要抓紧做好准备。会后,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要立即把会议精神、上级要求、当地工作进展情况,向当地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凡涉及当地政府的执行案件,党委一把手要亲自出面进行协调,强化工作措施,支持法院工作。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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