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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突出针对性搞好“四结合”

  发布时间:2006-06-14 08:33:13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新郑法院针对当前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搞好四个结合。

    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审判不公、执行难等问题,从规范审判程序,加大执行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转变工作作风等重点入手,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

    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明是非、辨善恶、分美丑。该院举办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主题的演讲比赛1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专题讲座5次,并结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推出了法官职业道德“八荣八耻”,努力在全院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

    三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边剖析边整改,当前着力解决四个重点问题:一是少数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二是执行工作不规范,执行效率低问题;三是法律文书差错多、质量不高问题;四是少数法官作风不良、形象不佳等问题。

    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集中执行工作,在执行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讲究执行技巧,用尽法律手段,穷尽法律措施,着力缓解执行难,真正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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