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3日19时许,被告人贺某、李某、秦某等共8人预谋后,在郑密公路姜庄路段下坡处,先将一根桐树棍横放在路中间,继而又手拉手并排站在路中间迫使途径此处的金土地出租车公司司机张强停车,抢劫现金4元。8名被告人抢劫了4元钱,换来的却是2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他们中年龄最大的18岁,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年,有4人只有小学文化,家庭出身均为农民。
农村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大严重问题,而如何保护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农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良好的学校教育是预防农村青少年犯罪的核心。
首先,由于大批农民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出现大量的“留守青少年”,他们大部分都由年迈的祖父母抚养,这种隔代抚养极易使孩子在溺爱中成长,使其缺乏必要的管教及正确的引导。其次,农村家庭收入还比较低,家长对子女入校接受教育的意识还不够,有的让子女过早离开学校。这些少年在本应接受教育、培养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黄金时段却匆忙地步入了社会。这样一批文化素质低,辨别是非能力差的青少年,面对纷繁嘈杂的社会,只能盲从,只有冒险。
最后,现阶段学校仍然受着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并不重视,对差生、后进生采取放任自流甚至嫌弃歧视的态度。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在农村学校的中招,高招时,教师不惜用嘲讽和犀利的语言,刺激并驱赶差生离校,放弃考试,使青少年对前途失去信心,自暴自弃。
总之,预防农村青少年犯罪必须将农村青少年送入学校这所神圣的殿堂,让他们接受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同时,学校必须转变旧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教师、家长要时刻注意为人师表,在农村青少年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师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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